我不知道差別在哪

知道為什麼,凡是這個世界上有兩個東西的時候,很多人就會興高采烈地說:「你看!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欸!」我一直覺得,就算有兩個東西,那也不代表他們真的有哪裡不一樣。例如俗話說「蘋果跟橘子」,意思是說兩個東西不能類比。但是蘋果與橘子,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兩個東西都是圓圓的,甜甜的,水水的,兩個東西都是果實。老實說,我一時還真的想不出差別在哪。

當然,我不是說蘋果與橘子完完全全一模一樣。如果兩個東西完完全全一模一樣的話,那就不叫兩個東西了。所以我想表達的意思大概只是:蘋果與橘子差不多。但是至少在我的經驗裡,很少人能接受這一點。如果你走在路上,突然對旁邊一個陌生人說:「欸!你不覺得蘋果與橘子差不多嗎?」他應該不會回你說:「我認識你嗎?神經病!」他應該會說的是:「拜託!蘋果與橘子完全不一樣!神經病!」

當然,很多人說「蘋果與橘子完全不一樣」的時候,可能並沒有興高采烈或是義正詞嚴,只是因為從俗,因為礙於現實的壓力,而不得不如此。但是也有些人似乎是真心、很堅決在反對「差不多」的。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胡適寫的〈差不多先生傳〉。雖然說胡適這篇文章是在諷刺,但是我反而覺得差不多先生的一些做法好像滿合理的:

  1. 「他媽叫他去買紅糖,他買了白糖回來。」紅糖與白糖在營養上確實沒什麼大差別。
  2. 「只好明天再走了,今天走同明天走,也還差不多。」差一天確實算不了什麼。胡適只說「他為了一件要緊的事,要搭火車到上海去」。竟然連到底是什麼要緊的事都說不出來嗎?可見根本就沒有什麼要緊的事吧?
  3. 「用醫牛的法子給差不多先生治病。」人也是動物,與其他動物有很多共通點,所以用醫牛的法子給人治病一點都不奇怪。現代的醫學的治療方式,很多就是從動物實驗研究得來的。
  4. 「活人同死人也差……差……差不多……」生與死,確實沒什麼要緊的。至少我們都知道有多少人追求能看破生死,還不一定做得到。結果到了胡適筆下,反而成了一件壞事了。有趣的是,他寫差不多先生「病急了,身上痛苦,心裡焦急」,他怎麼不說「痛苦與不痛苦也差不多」呢?對大多數人而言,與痛不痛苦相比,生死的差別真的沒那麼大。

最後一個例子尤其可以說是〈差不多先生傳〉的敗筆。前面幾個例子可以說是在談正確性的問題,如果胡適只是想提倡做人處事要嚴謹的話,這些還算有點道理。但是最後這個例子顯然不符合主旨,不禁讓人覺得胡適自己犯了差不多的毛病,把不同的「差不多」混為一談,只是因為這是劇情需要,所以大家也不追究,反而覺得是絕妙的反諷。可是越是絕妙的筆法,反而突顯了故事主旨的疏漏。

假設你跟別人說:「我明天要開車出門。」結果他竟然回你說:「哇!竟然不是開車,而是走路出門喔!」你應該會糾正他:「不是走路,是開車。」如果他回:「開車跟走路,不是差不多嗎?」你應該會覺得這個人不可理喻吧。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你說的是:「開車大概要花十分鐘,走路大概是三十分鐘。其實差不多。反正不趕時間。」如果這時胡適告訴你:「什麼叫『大概』?到底要花幾分幾秒?差二十分鐘,怎麼能說差不多呢?時間就是金錢,怎麼能不趕時間呢?」我不知道你會有什麼反應。搞不好你會贊同他。但我應該會覺得,胡適這個人真是不可理喻。

實際上,每當有人強調兩個東西差很多的時候,那反而表示兩種東西是差不多的,因為真正風馬牛不相及的東西根本不會有人想到要拿來比較。這個道理就跟越被劃分為同一類的人反而越是會吵架是一樣的。像是有人說「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其實以前國民黨之所以要反攻大陸,中共現在之所以要打台灣,不就恰恰是因為他們都認為兩岸都是中國人嗎?類似的道理也可以套用在所有的商業競爭上。如果兩家公司處於競爭關係,那表示他們的產品或服務一定是滿足差不多的需求,才會彼此競爭同一群消費者。不過,既然滿足的需求差不多,那就表示他們的產品也差不多,那還有什麼好爭的呢?

但是我時常覺得很難清楚表達這點。通常我的直覺反應都是想說:「開車跟走路基本上是一樣的東西。」這種說法似乎很難讓人接受,甚至可能很多人覺得我是故意在裝傻或找碴。就算提出「開車跟走路都是交通工具」之類的解釋,得到的回應可能還是:「從功能上來說是類似的工具沒錯,但是他們滿足了不同的需求。」我真的不懂,兩者滿足的需求,不就都是交通嗎?到底哪裡不同了?有人會說:開車是追求效率,走路是休閒。也有人會說:開車比較快,走路比較慢。聽起來非常合理吧?其實沒有。很多人開車也只是休閒兜風,就跟散步一樣,沒有特定的目的地,也沒有要求快。反而是塞車的時候,有人會因為覺得開車太慢改用走路的。雖然這大概只是我的某種詭辯,但是詭辯不一定沒有道理。

真正荒謬的地方是,為什麼要一定要區別開車與走路呢?因為你先預設了兩者不同,於是我才必須想方設法證明他們是相同的。其實我也不一定覺得他們是相同的,只是沒有理由讓我覺得他們是不同的而已。這有某種奇怪的雙重標準:當一般人聽到「白馬非馬」的時候,通常都會說,沒有吧,白馬也是馬啊。可是如果我說,開車跟走路是一樣的東西,很多人反而堅持,不是,不一樣。這至少也要有個理由吧?為什麼一定要說「我在開車」或「我在走路」,而不說「我在使用交通工具」呢?甚至有人會想抗議說:「走路不是交通工具!」可是這不公平!這不正義!憑什麼生物學家可以嘲諷:「哈哈,不懂科學的人好蠢!他們竟然不知道鳥是恐龍的一種!」而我卻不能說開車是走路的一種?


說開車與走路基本上沒有差別,言下之意就是:人活在世界上,為什麼就一定非得要開車不可呢?每次只要說到任何有風險的東西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總是有人喜歡會拿開車這件事當擋箭牌,說什麼:「開車也是有車禍的風險啊,難道你要大家都不要開車了嗎?」我真的很想說,對啊,就不開車,不然呢?不開車會怎樣嗎?難道你不知道很多人就是要推無車運動嗎?

那種預設開車的必要性的說法,就好像〈差不多先生傳〉的結尾:「於是人人都成了一個差不多先生。⸺然而中國從此就成為一個懶人國了。」 我不知道胡適當初是怎麼想的,至少讀到「中國從此就成為一個懶人國了」這句話的時候,我想的是:變成懶人國會怎樣嗎?豈只不會怎樣,如果全世界所有國家⸺尤其是中國⸺全部都變成懶人國,那還真的就從此四海昇平、天下大同了吧?

對我來說⸺我相信大多數的人應該也是⸺追求懶惰都來不及了,無奈這個世界上就是有像胡適那種吃飽太閒的好事者,自己太勤勞也就算了,還整天鼓吹別人不要懶惰。一直到現在,還是有太多人跟胡適一樣的毛病。例如有些人說:如果大家都用 AI 代替思考,大家越來越懶,思考能力都退化了,該怎麼辦?我總是想,這有什麼好擔心的?萬一真的如這些人說的,AI 會造成思考能力退化,那不是正好嗎?因為 AI 當初就是人努力思考打造出來的,現在好了,人變得不會思考,以後人就做不出什麼 AI 了,那問題不就自己解決了嗎?這就是所謂的「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吧?反而他們應該害怕的是人們不只沒有變懶,反而越來越勤勞,那才真的是沒完沒了。

這可能就是我對 AI,或是更廣泛來說,所有生產力的問題最大的疑惑。對我來說,所謂的生產力必須是某種農產品:種子生產植株,植株生產種子。除此之外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什麼有用的生產,頂多只是有趣而已。這些農產品的生產甚至是渾然天成的⸺是的,我想問的是,沒有農業會怎樣嗎?當然,如果現在農業突然消失,那會是人類的末日。但是多少億萬年來,這個地球上是沒有農業的。雷龍長得比你家還大,他不需要耕田。暴龍可以大啖肉排,他不需要養牛,也不需要發明牛排刀。甚至因為他手太短的緣故,就算你給他刀叉,他也沒辦法用。當然,我並不否認牛排很好吃、刀叉的設計很有意思之類的。那都很有趣、很有價值,只是很難稱得上是什麼有用、有必要的東西。

若然,何以人類必須苦苦追求提高生產?胡適何以見不得中國人當懶人?大概是因為,如果你發明了牛排刀,就可以吃牛排,你就能吃得比你採集水果的鄰居更飽,你的腦袋、你的身體、你的村莊,都能長得比鄰居更大。更重要的是,如果你看到鄰居在吃水果,覺得很不爽,你可以拿牛排刀打爆他的牙齒。於是他也不得不拿起樹枝戳爛你的眼睛。沒過多久,在不知不覺中,你們已經發明原子彈了。說真的,這一切都很沒意義吧?

有人會抗議:科技競賽與單純的軍備競賽不同,科技進步為人類帶來很多好處。但是這就是這個類比所要反駁的重點。武器不好,不是因為他是一種製造死亡與痛苦的工具。真正的問題是,武器雖然好玩,但是在本質上是無用的。假如某天某位天神隨便彈一下手指,讓所有武器從世界上消失,會發生什麼事?除了天下太平之外,也只有軍事迷會痛哭流涕而已,所幸他們應該還是可以找到其他的嗜好。同樣的道理,如果彈一下手指,讓世界上所有的牛排、汽車消失,老實說,什麼也不會發生吧?原子彈、牛排刀與汽車的問題都是一樣的:不是他們有哪裡不好,只是沒用而已,因為就算沒有這些東西,也不會怎樣。如果汽車本身就是無用的,那能一鍵生成汽車的 AI 又有何用呢?

這大概就是「無劍勝有劍」的意思吧。對某些超凡的劍客而言,因為他們不凝滯於物,所以沒有東西不是劍,但是光是做到這點還不足以稱為俠。武術唯一的目標,就是拋棄武術。這沒有什麼深奧的地方。例如:現代人之所以要擁有核彈,不就僅僅是為了避免使用核彈嗎?為什麼無車勝有車?因為車的用處從來就是讓你從某地移動到另外一地而已。換言之,移動的目的,恰恰是移動之後的不移動。這正是「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的道理。為了迎合車的移動,而戕害不移動的人,這難道不是本末倒置嗎?

更何況,所謂的移動也只不過是一種錯覺而已。我說的不是什麼深奧的哲學理論。我是說,你在車子裡面,只是坐在位子上,根本沒在動啊。有的人喜歡開車兜風,或者也有人覺得從豪華的座車出來,走路才會有風。但是其實不必開車,也不必走路,一個懶人隨便躺在荒郊野外,也是有風會吹過的。嚴格說起來,這才是風的定義吧?空氣撞你,那才叫風。如果是你去撞空氣,瘋的是你。也有人會抗議:萬一中風的話,有汽車這種神奇的科技,把你送去醫院,不是比走路快多了嗎?問題是,要不是因為有汽車這種科技,讓你整天坐著不運動,你會中風嗎?這就是現代人的盲點:我們以為不運動是因為懶惰,其實剛好相反,是因為太勤勞了。如果不是因為數千年來無數勤勞的人(也許你就是其中之一?)沒日沒夜地工作,研發、製造、支援各種商品與服務,你現在應該不是盯著螢幕,而是正光著身體在大草原上跑來跑去吧?

但是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你想說:「如果懶惰真的那麼好,那你幹嘛那麼勤勞地寫出這篇長篇大論?這篇文章不只稱不上有用,甚至也一點都不有趣。」我也知道我會怎麼回覆:「我寫出長篇大論,不是因為勤勞。正是因為太懶惰了,所以才有閒工夫寫這麼多沒用的廢話。如果這篇文章有用、有趣的話,反而表示我太勤勞了。」雖然很想這麼回覆,但是這當然不會是事實。事實是,我已經盡量懶惰了,只是還是做不到而已。如果要我寫一篇以「為什麼想寫部落格」為主題的文章,內容應該只會有兩句話,就是:「真的非常抱歉……其實我也不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