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片名翻譯的問題
看到 Alex Hsu 的文章〈台灣vs中國大陸電影譯名:翻譯不是改名〉,他認為製片公司應該像寶可夢公司一樣,嘗試統一各地不同的中文譯名,而且最好不要學台灣發行商那種與原文差距太大的翻法。雖然我最近已經有點回應太多次 Alex Hsu 的文章,而且類似的議題早就被很多人討論過無數次了(就連我自己上個月都才討論過相關的東西),不過還是忍不住想唱反調一下。
按照 Alex Hsu 自己舉的例子,既然「神奇寶貝」、「寵物小精靈」、「口袋妖怪」都可以改名成「寶可夢」了,那片名也是可以隨時更改的。所以像是「刺激一九九五」這種被 Alex Hsu 批評為「短視」的片名,其實根本就無所謂吧?說什麼「只因為當初的這些決定,台灣人一輩子都需要用這個片名來叫這部經典名作,好可惜」,仔細一想,就知道這種說法完全不成立。想要的話,隨時可以用任何片名重新發行。何況電影本來就是有地域性與時效性的東西,就連串流平台的興起都無法改變這點。長壽的經典是極少的。為了幾十年後不能改名的話片名是否會過時的問題,而放棄短期噱頭帶來的票房,可能反而太「長視」了。
如果只是要做到 Alex Hsu 說的「在YouTube上搜索《寶可夢》可以搜到兩岸三地的內容」,而且譯名不能「二次加工和美化」,那麼何不直接使用原文片名就好?如果照他說的,各地譯名不同是「以前資訊不流通的時代可以說得過去,但現在就有點過時了」,那何不這麼說:「以前大家不會英文的時代,不用原文片名可以說得過去,但現在就有點過時了。」畢竟英文早已是各國都列入基本義務教育的國際共通語言了。一般人平常講話的時候夾雜幾句英文,早在幾十年前就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
例如:在「在YouTube上搜索《寶可夢》可以搜到兩岸三地的內容」這句話中,「YouTube」這個詞就是英文,沒有翻譯成中文,大家不是也用得好好的嗎?在 YouTube 上搜尋「YouTube」的話,甚至還可以找到全世界各地區、各種語言的內容,比「兩岸三地」範圍更廣。何況現在資訊系統的語言處理技術如此發達,用異名檢索應該不是什麼難事。反過來說,對很多人而言,「可以搜到兩岸三地的內容」可能反而是一件壞事。畢竟多數人不是像 Alex Hsu 那樣的「兔子」(他的電子報叫「兔子週刊」),沒有「三窟」,沒辦法同時住在「三地」,而是生活在單一個特定的地點。想看在地內容的時候,這個「功能」反而很干擾吧?
如果連像品牌名稱那樣用英文原文都做不到,那麼要求台灣人接受中國或香港的翻譯習慣,或是反過來要求中國人、香港人接受台灣人的翻譯習慣,未免有些強人所難。畢竟台灣人的義務教育裡只有國語與英語,沒有普通話。如果說中國的語言對台灣人來說比英文更陌生,那也沒什麼好奇怪的。也許有人會說:國語與普通話,不是差不多嗎?確實是差不多,不過⸺雖然這大概只是我個人書讀得太少的關係⸺幾乎每次聽到國台辦、中國官媒的發言,甚至每次看中視那些親中媒體的節目的時候,我都能學到幾個以前沒看過的字、詞或是成語,幾乎快與看英文新聞的時候查字典的頻率不相上下,這確實是滿神奇的。
總之,親愛的讀者,雖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意見,但是如果你恰巧是什麼製片公司的經理的話,千萬不要被 Alex Hsu 蠱惑了。如果覺得統一管理翻譯可以節省成本的話,那當然無可厚非(雖然根本就沒什麼好省的,因為根本就沒花什麼錢。何況在這個大家慶賀生產力因為科技進步暴增的時代,每個人卻還是滿心想著用撙節的方法來提升效率,未免太矛盾),但是沒必要盲目追求精準、一致的翻譯,只是為了讓不同國家的人互相討論電影的時候更方便一些⸺老實說,有多少人有這種需求?就算有,那也是隨手搜尋一下就解決的事情。
順道一提,這也是我一直搞不懂生物學家的地方。他們總是標榜學名是一種一致、穩定、跨越語言的名稱。實際上,因為學名綁定了分類法的關係,所以每次只要改分類的時候,學名就又亂七八糟、面目全非了。不同學者採用不同的分類法,根本沒有一致性可言,有時甚至可能還不如口語的俗名來得簡單明瞭。當然,我不是說學名完全沒用,只是它沒有宣傳中的那麼神而已。
同樣地,一致、好的翻譯的重要性,大概也是被誇大的。像是 Alex Hsu 又寫道:
這個道理其實不只適用於電影。
日常用語沒有電影譯名那麼誇張,大多數台灣用語和大陸用語都只是習慣不同,沒有好壞之分。但偶爾有人糾正我「那是大陸用語,你應該用台灣的說法」,我都會想到《刺激1995》。不管翻譯好壞,因為是「我們」翻的,所以就一定要用嗎?
關於「不管翻譯好壞,因為是『我們』翻的,所以就一定要用嗎?」的問題,其實 Alex Hsu 自己在同個段落前面就已經回答了:「大多數台灣用語和大陸用語都只是習慣不同,沒有好壞之分。」因為翻譯好壞的差別真的不大,所以本來就只是習慣問題而已。每個人當然都想別人配合自己的習慣,這就是我之前說的「讀者的私心」,也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自由,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就算真的有好壞的分別,也不是每個人都想放棄習慣去追求「好」的翻譯。在片名問題上,片名基本上是一種專名(name),而不是詞語(word)。專名的目的主要只是為了識別,好不好聽、名字的寓意等問題本來就沒什麼要緊的。
也有人會說:既然是專名,不就更應該一致嗎?聽起來有道理,不過其實也不一定。比方說:李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外號詩仙。奇怪,李白是人如其名的「白」痴嗎?他不知道建立一致的個人品牌的重要性嗎?這些可惡的古人,為什麼不統一用一個名字就好?害大家背得好苦啊!可是在你還在絞盡腦汁想該幫自己的社群媒體帳號取一個什麼獨特的名字好的時候,李白早就人如其號地名垂「青」史了。如此看來,「不一致」似乎也沒有什麼所謂。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太不分青紅皂白。難道名字不重要嗎?難道好壞沒有標準嗎?Alex Hsu 寫道:「如果有一個詞被傳播得很快,不正是因為這個詞『很好用』嗎?」那麼我想問,究竟是叫李白比較「好」,還是叫太白、叫青蓮比較「好」呢?現代人大多只稱李白,但如果看古人的文章,恐怕稱李太白、李青蓮、甚至李謫仙的次數比起稱李白有過之而無不及也說不定。就好比某位古羅馬著名的政治人物、作家,現在英文都說他叫「Cicero」,但是舊時也有不少人是稱「Tully」的。這之間恐怕很難說有什麼好壞的準則吧?
就連音譯這種最簡單、客觀的東西往往都很難說出好壞。比方說現在中文維基百科上「西塞羅」的條目有一條註解,說:「根據古拉丁語音譯,應為『基凱羅』。但由於習以成俗,此錯譯沿用至今。」這當然不能說沒有道理。問題是,根據英文的發音翻成「西塞羅」,又何錯之有?否則按照同樣的邏輯,為什麼「李白」的英文要照北京話寫成「Li Bai」而不用中古漢語寫成「Li Baek」呢?這不是雙重標準嗎?如果你追求的是百分之百準確的音譯,就只能直接用原文了,可是就連原文的發音也是「錯」的,這可如何是好?追根究底,是誰規定一定要用哪地、哪時代的發音來翻譯的?所謂的好壞、對錯,其實只是你的個人偏好吧?到頭來,音譯得準不準,有造成什麼影響嗎?不要跟我說什麼「名從主人」。請問把「Cicero」翻成「西塞羅」,他會少一塊肉嗎?不好意思,他早就已經沒有肉了。早在白話文發明的幾千年前,他就已經連骨頭都腐爛了。
話雖如此,我當然也是有自己的偏好。這很正常,沒有什麼好丟臉的(所以我也不能理解為什麼很多人非得要把個人偏好包裝成客觀的真理)。例如 Netflix 前幾年製作的日本電影《クレイジークルーズ》。簡體中文直接從日文翻譯成「疯狂邮轮」,台灣的翻譯卻是「愛很真水很深」。乍看覺得莫名其妙,但是也不必急著抗議。它可能是從英文的片名「In Love and Deep Water」翻譯的,不一定是台灣的譯者自己隨意加工。也許是我孤陋寡聞,所以才大驚小怪,但是我真的很喜歡「愛很真水很深」這個片名。無論在風格還是寓意上都比原文「瘋狂郵輪」更貼近劇情、更彰顯電影的特色,只能用引人入勝來形容。而且與英文片名相比,用「愛很真」與「水很深」押韻,簡直神來一筆。甚至我很想說:這個片名比電影本身好看多了!就算李白再世,也未必能譯得更好(在傳說中,李白不只會中文,還精通西域胡語)。
所以至少在這類例子上,我是無法同意 Alex Hsu 說的「翻譯不是改名」的。如果杜甫再世,他應該也不會反對「Jonathan Livingston Seagull」這個既沒有「天」、沒有「地」、也沒有「沙鷗」(如果你認為棲息在淡水的沙鷗與海邊的海鷗有差別的話)的書名借用他的名句翻成「天地一沙鷗」吧?
不過如此極力讚賞「愛很真水很深」這個片名,可能確實有點太過度了。畢竟以前聽到別人吹捧「Firenze」翻成「翡冷翠」有多厲害的時候,我也是有點嗤之以鼻的。也許我有點雙標,但是這無所謂。喜好一定要有一致的原則嗎?不一定吧!事實上,正如同我不覺得各地的譯名一定要一致,也許我的喜好就是不喜歡凡事太過一致。世界本來就是混亂的,這不是很好嗎?例如在台灣,俄國總統的姓氏有「蒲亭」、「普丁」、「普欽」等多種譯法,一點也不一致。有這麼多種翻譯,不是很多采多姿、很有趣嗎?我不知道把這種現象當成問題的人所認為的問題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