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與記憶:改變人生觀的一句話
按照規定,參加 BlogBlog 同樂會的人可以拿舊文投稿,不必為每期活動寫新文章。再加上同樂會往往提前公佈未來的主題,這樣形成了一個漏洞:可以用同一篇文章重複投稿不同月的活動。所以本篇就是我同時參加五月份主題「改變人生觀的一句話」與六月份主題「音樂與記憶」的文章:在我的記憶裡有一段音樂,歌詞中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人生觀。⸺這樣一稿二投,真是一石二鳥、一箭雙鵰,生產力(上一期同樂會的主題)大躍進!
加拿大搖滾樂團 Metric 在二〇〇五年發行的專輯《Live It Out》中的歌曲〈Handshakes〉,後半段不斷重複唱著:
| 原文 | 翻譯 |
|---|---|
Buy this car to drive to work | 買這台車來開車去工作 |
這段歌詞完美諷刺了人們每日忙忙碌碌的荒謬,以前一聽到的時候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之前寫的文章中說到沒用的事情的時候一直拿開車舉例,搞不好也是因為記憶深處受到這句話的影響。
當然,很有可能我原本就是這樣想的,不是因為聽了這首歌才改變。不過也有人認為人的想法天生就不太會改變。這似乎也很合理。如果不是因為本來心中已經有類似的想法或帶有某種人格特質,哪有可能隨便聽一句話就完全改變?就像很多人說:「因為接觸了某某人事物之後,被帶壞了。」但是也有不少人接觸了之後沒有變壞,甚至反而發覺自己對做壞事沒興趣、更加反感的。這種所謂的改變本質上更像是一種不改變,只是回歸真實的自己而已。
如果你讀過我其他的文章,你可能已經發覺我慣用的文章結構公式:起、承、離題、合。老實說,現在已經有點想不到還有什麼可以承的,所以接下來直接進入到最重要的離題的部份:說到音樂與記憶,讓人聯想到葬禮上要播的音樂。畢竟葬禮的主要功能之一應該就是讓參加者緬懷對死者的記憶。
最近聽 Guns N’ Roses 的〈Welcome to the Jungle〉的時候,突然覺得我的告別式要播的音樂果然還是應該要選這種有氣魄的硬派搖滾吧?歌名「歡迎來到叢林」在這裡當然就是表示歡迎死者來到地獄的意思,所以應該很適合搭配扮成惡魔的鋼管女郎還有肌肉猛男來表演。但光是這樣實在有點無聊。要更勁爆一點的話,我現在一時能想到的大概是這樣:
幾個人穿著像僧侶一般的長袍和斗篷,在莊嚴肅穆的宗教音樂中,捧著我的遺照,緩緩走上台,場面哀戚。突然燈光閃爍,開始播放〈Welcome to the Jungle〉,隨著前奏一次次的增強,舞台上噴出無數團火球,讓遺照在火焰中熊熊燃燒起來。遺照燒掉之後,取而代之的是變出一個骷髏的模型。表演者們瞬間脫掉外衣,露出底下的性感惡魔裝扮,開始對著骷髏跳艷舞。也許旁邊可以加上幾個地獄的刑具,或是讓舞者把骨頭拿起來磨蹭,或是當成鼓棒來敲打之類的。
但是這首歌還滿長的。如果前奏之後長達四分鐘的表演,都只是幾個性感美女和猛男一直對著一個骷髏與刀山火海跳舞,未免略嫌單調。我建議在中間 bridge 的地方,就是唱到「When you’re high, you never / Ever want to come down」的那段,讓舞台上聖光乍現,一個打扮成天使的表演者,乘著馬戲吊環從天而降,手中操著一支聖劍……不對,要有爆點的話,應該拿機關槍,大戰群魔,最後加入群魔亂舞的行列。
對,我知道,這樣的表演沒什麼創意。但是沒關係,反正到那個時候都已經掛了,根本也沒機會看,所以演得好不好都無所謂。何況一般人沒創意是正常的吧!我又不是專業的活動規劃師!如果我那麼有創意的話,早就被找去忙著導演奧運開幕式之類的了,怎麼可能還會有空在這裡寫這篇廢文?
但是奧運開幕式之類的東西可能也不能做得太有創意。比方說,難道你要在北京奧運開幕式裡面放個融合古希臘神話的伊卡洛斯與中國神話夸父追日的表演,來諷刺人類不自量力地追求「更快、更高、更強」的荒謬,順便諷刺一下北京的政治、軍事野心嗎?不可能吧!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搖滾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