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好像沒那麼在意結局
通常如果遇到結局很爛的小說、戲劇之類的,讀者或觀眾好像都會很生氣。不過最近看了某個韓劇,最後主角突然死掉,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答,明明是個很奇怪、讓人不滿的結局,但我發現自己好像其實沒有那麼在意。反正前面還算拍得滿好的。甚至好像有點覺得,莫名其妙、什麼也沒解釋的結局比較寫實,也更有想像空間,或者比較有張力。
大概是我在電影方面沒有什麼慧根,所以明明是歷史上最經典的電影之一,可是我對《阿拉伯的勞倫斯》(Lawrence of Arabia)最喜歡、印象最深的地方,只是電影的一開頭,主角就因為騎機車意外死了。這種莫名其妙的劇情,如果不是因為改編自真實故事,應該不太會被寫出來。就算寫了,大概也會被觀眾強烈抗議。如果這部片不用倒敘法,而是真的讓史詩電影中的英雄在結局因為單純的交通意外死掉,觀眾會難以接受嗎?
反之,如果結局有很神奇、出乎意料的反轉,通常大部分的讀者或觀眾好像都會拍案叫絕,因而給與極高的評價。但是我反而覺得,在這類作品中,有一些其實也只有結局有趣而已,以其他部份而言,其實算不上是真正好看的作品。類似的想法,在之前寫的〈我覺得《牛津科際整合手冊》的封面很好〉曾經說過:
很多人會說「不要用封面來評斷一本書」之類的。老實說這種說法沒什麼道理。書既然有封面,那就表示他也是書的一部分。為什麼不說「不要用一本書的結尾來評斷一本書」呢?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嗎?
何止是結局?我一直覺得,大多數人實在太過在意劇情(plot)了。劇情只不過是戲劇的一小部份。好吧,一大部分。總之不會是全部。總之,我個人一直覺得劇情的重要性太被誇大了。例如常常有影評家說類似這樣的話:「這部電影拍攝得很美,但是缺乏劇情。」問題是,如果是相反的狀況,通常人們會說:「這部電影雖然是低成本拍攝,但是劇情很有趣。」這不就完全是赤裸裸地獨尊劇情的雙重標準嗎?為什麼我們不能專注在欣賞劇情以外的東西呢?我之前是這樣說的:
傳統戲曲厲害的地方,雖然節奏很慢,可是每個動作、每句台詞都可以很有戲劇張力。有時候看到一些電視歌仔戲,我都想說,為什麼唱的部份那麼少,為什麼演員不多展現身段。沒有了這些,還算戲曲嗎?
其實看電影、電視劇好像也是一樣。我很喜歡那種「已經不在乎現在的劇情在幹嘛,只想好好欣賞這個演員的表演」的感覺。
沒有人規定藝術一定要在創意上出人意表。傳統戲曲所演出的劇目,都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民間故事。觀眾早就知道劇情的發展。有人覺得老套。可是例如演唱會、音樂會上,多數人最想聽的不也是每個人都已經聽過幾百遍的經典曲目嗎?或者,在吃東西的時候,我們通常都會選自己熟悉的味道。這才是正常的吧?如果有人想鑽研創新、前衛的高級料理,那是他家的事。那種東西可以讓少數人偶爾吃,但是不可能讓每個人每天吃。我總是想到克勞蒂亞‧羅登(Claudia Roden)在《義大利的食物》(The Food of Italy)的緒論中提到:
我獲邀去波士頓大學烹飪學系演講的時候,有好幾個經營義大利餐廳的主廚參加。他們解釋,在美國作為廚師要被重視的話,你必須要在菜色上做出自己的原創,否則你的餐廳只會被當成便宜的民族餐廳(cheap ethnic restaurant)。
台灣總是有一群人,希望台灣人可以像美國人一樣,鼓勵創新的精神。甚至每當有人吹捧中國的時候,其觀點也總是是在讚揚許多中國人效法美國人,在各種領域做出創新。可是我反而一直覺得求新、求進步的精神是我最不喜歡、甚至害怕美國與中國的地方。那種為了追求創新不顧一切的心態,實在太變態了。現在想到這一點,都會想到老子說的:「不尚賢,使民不爭。」其實從更久以前、還沒解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應該就已經覺得美國跟中國的文化有點可怕了。這句話並沒有改變我的想法,只是藉由解讀(甚至搞不好是誤讀)老子,讓我有某個地方可以擺放自己原本就有的想法而已。
奇怪的是,越是標榜追求創意的競爭,最後總是越沒創意。所以所有商業產品都長得差不多,而非營利的作品反而比較多元。部份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創意本身就是有點困難、有點稀少的東西。但是可能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所謂的競爭,在本質上必然在競爭者之間加上了某種共通的、可以一較高下的基準。如果你說:「蘋果與橘子都很好。」那就不叫競爭。競爭的前提是,如果今天要買一顆水果,無論如何只能在蘋果或橘子之間選一個,不能說兩個都好。
當然,就算是競爭,也可以有很多不同種的競爭。比方說,可以辦一個「反運動比賽」。不是比跳高、跳遠,而是「跳矮」、「跳近」,比賽看誰跑得比較慢。現在沒有查,也不知道是不是搞不好真的有人辦這種比賽。大概一定有吧。「看誰動得慢」搞不好跟某些太極拳或是瑜伽之類的運動的概念有點相似。瑜伽有比賽嗎?可能只是因為孤陋寡聞,平常似乎比較少聽到,不過應該也都有吧?如果瑜伽確實比較少在比賽,而跑步卻很常比賽,那麼瑜伽相對來說應該也算某種比較不重視「結局」的運動。
說到電影、瑜伽、比賽,想到以前有一部巨石強森主演的電影,叫《限時絕殺》(Faster),其中有一個殺手的角色。不曉得有沒有記錯,印象中他其實年輕就寫程式創業致富,很有錢,當殺手只是為了追求自我挑戰。所以有一段是演他做了高難度的瑜伽動作之後,對女朋友宣布:「我已經打敗瑜伽了。」然而除了瑜伽跟當殺手,這個世界上可以挑戰的東西太多了。就算瑜伽真的有可能被「打敗」,就算是天才也很難打敗所有可以打敗的嗜好吧。大概很多人也是因為這樣,所以覺得像是世界杯足球賽那樣的運動賽事也不錯(寫部落格好像還是要多牽扯一些時事比較恰當),可以用某種相對無害的方式滿足人類互相競爭或自我挑戰的欲望,至少比暴力、戰爭好多了。前陣子看到 Meta 執行長祖克柏說,他雖然已經很有錢,但不會停下來。就算不經營現在的公司,也會找到其他可以做的事情,例如他在最近在研究養牛。應該不是只有我想問:他難道就不能找一個不會造成世界末日的事情來挑戰嗎?
但是我好像也沒有真的那麼在意人類的結局。畢竟我自己也會吃牛肉啊。萬一真的世界末日,那就世界末日吧。我已經準備好接受這個現實了。大概就是因為社會上有我這種人,所以才會世界末日吧。也許這篇文章的結尾這樣寫有點爛,但是我不在意。讀者(如果有的話)應該也不會在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