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意圖使他人發生危害而慫恿其從事高風險活動算不算犯罪
說起來感覺有點慚愧,雖然常常會在我的部落格用「有關⋯⋯的問題」為題回應別人寫的文章,但是每次參加 BlogBlog 同樂會的時候,我大概還是屬於那種只顧著寫自己文章的人。其他部落格裡的東西根本就懶得看。畢竟光是寫自己的文章就已經要花不少時間,甚至有時候「晚上不睡覺」(本次同樂會的主題),只是為了寫部落格。
晚上不睡覺其實是一件滿危險的事吧?最近突然想到,如果你很討厭某個人,所以就故意慫恿他從事高風險活動,例如:推薦他寫部落格。結果他真的熬夜寫部落格,最後因睡眠剝奪而死亡。這樣算是殺人嗎?本來我想說:「在眾多 BlogBlog 同樂會的參加者中,好像沒有看到有律師,沒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沒想到這次同樂會的主持人 Jason Lai 恰好就是律師。沒錯,這證明了我從來都是顧著寫自己的部落格,完全沒仔細看別人在幹嘛,才會連這都沒發現⋯⋯
當然,晚上不睡覺的風險,至少對一般健康的人來說,影響相對算小。如果一個人拿武器傷害別人,受傷、死亡的風險顯然是極大、可以預期的。但是界線在哪?刺別人一刀,向別人開一槍,死亡機率也許十之八九。而慫恿別人熬夜寫部落格,死亡機率可能只是增加萬分之一,甚至搞不好反而降低死亡機率,因為變數太多。但是這不代表殺手不能採用這種方式。就好像有的人賺錢是久久才接一筆大訂單,有的人則選擇薄利多銷。雖然用慫恿別人從事高風險活動的方式殺人成功率較低,但長時間不斷嘗試下,依然可能有不遜於傳統殺人方式的效果,而且更難察覺、更容易脫罪。如果殺手知道目標本身就有風險,例如他有某些疾病或有特定遺傳因子,用慫恿他寫部落格的方式造成傷害的機率、程度就更高了。更何況,就算因為機率太低而失敗,也應該算是未遂犯吧?
這聽起來有點像是某種浪漫喜劇的劇情。你知道,就是男主角為了害女主角而慫恿她去做各種危險的事情。但是女主角生性謹慎,不喜歡冒險。結果他為了慫恿她,只好自己帶頭,整天到處去跳傘、攀岩、高空彈跳,之類的。不料最後自己竟然愛上了極限運動,也愛上了一起從事這些運動的女主角。雖然我第一直覺想到的結局是最後真的出意外,結果主角都掛了,但是應該不可能這樣演。大概只能編成,例如委託男主角殺女主角的人,或是女主角的其他仇人,決定用傳統的方式殺人,於是男主角一面面對女主角的不諒解,一面設法保護她。總之,一定是很老套的劇情就對了。畢竟我們看戲劇的目的,往往都是為了逃離現實。很多人大概都會幻想把風險拋到腦後、活在當下的感覺,而不敢實際行動。如果戲劇的寓意又只是:「別幻想了。還是乖乖待在家裡,不要涉險比較好。」那未免太令人沮喪。所以一般的劇情是不可能反對極限運動的。
反過來說,有的人本來就不想活了。那樣的人,何不多多從事普通人不敢嘗試的極限運動呢?反正也沒什麼損失了。這感覺可以寫成一則寓言故事:從前從前,有一個人失戀了,覺得很沮喪。他靈機一動,心想:「反正我都難過到不想活了,乾脆每天去高空彈跳吧!」於是他每天到處去玩高空彈跳,花光了所有積蓄,最終窮困潦倒而死。這個故事的寓意是:如果你想培養一個嗜好,寫部落格可能是比高空彈跳更好的選擇。⸺畢竟我現在參加的東西叫 BlogBlog 俱樂部,不是高空彈跳俱樂部,所以當然也只能這樣講。親愛的讀者,我可不是在慫恿你做或不做任何事。
但是不睡覺可能不只是因為寫文章要花時間。寫部落格的風險,也不只是晚上不睡覺。也有可能是因為要把自己的想法寫下來,本來就會承受不小的壓力。例如,如果有人在部落格上說:「慫恿別人寫部落格,根本是在殺人!」可能會有人發文嘲笑他:「這種說法太荒謬、太白痴了!」然而又會有人說:「發文嘲笑別人的人,根本是在殺人!」最後這句聽起來似乎就開始有一點點合理了(不然也不會有人想定反霸凌的法律了吧)。可是在這個假設的例子中,寫部落格,不正是他受到言語傷害的間接原因嗎?慫恿他寫部落格的人,完全有可能正是預期到這一點而惡意為之啊!
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哲學上,倫理與因果的概念,是密不可分的。比方說,通常一般人都覺得,因為不作為而導致傷害,比起作為而導致傷害,相對比較沒有那麼邪惡,儘管兩者的結果是相同的。類似的道理,同樣是原因,但是直接與間接的原因,就有程度的區別,儘管若是沒有間接的原因,也不會有直接的原因。類似的情況,如果認真去分析的話,必然是沒有什麼道理可言的。至少我總是這樣想的。雖然哲學家乃至律師的工作就是要在沒有道理中找出道理,但我總覺得他們的工作很荒謬。例如:如果有人天生的基因讓他得了罕見疾病,而活不久,人們會說:「好可憐的孩子啊!」但是如果有人天生的基因讓他個性喜歡冒險,因而經常從事高風險活動,而活不久,人們會說:「活該!」雖然,但我的意思並不是說雙重標準不好。恰恰相反,我想說的是:這種雙重標準是一種常識,沒有什麼反對的必要。如果凡事都要有一致的標準,反而有點太極端了。
比方說,但凡社會上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總是會有人跳出來批評:「政府居然放任這樣的事情!根本是政府殺人!」那麼我想問:為什麼我晚上不睡覺的時候,政府沒有派人來強迫我睡覺呢?根本是政府殺人,對吧?居然放任民眾用熬夜的方式慢性自殺,真是豈有此理。居然用放任民眾熬夜的方式來圖利宵夜業者、網路業者,簡直謀財害命。居然⋯⋯但是這甚至不是在反諷,因為大概真的有不少政府會希望強迫你不能熬夜上網⸺如果你是兒童或青少年的話。所以這又是另一種雙重標準。有的人可能會覺得政府管太多,但我總是想,明明小孩是人,我也是人,為什麼大家都只關心小孩,而不關心我呢?難道只是因為我是成年人,就要為自己負責嗎?這不公平!例如每次只要有什麼嚇人的事情,新聞都會訪問民眾,然後民眾不知道為什麼一定都要說:「這會嚇到小孩跟老人欸!」難道中年人就不會被嚇到嗎?小孩雖然脆弱,但是他們有韌性啊。老人雖然脆弱,但是他們早就見過大風大浪,哪有那麼容易嚇到。這樣說起來中年人被嚇到反而是最虧的吧?但是難道你又要因此說「所以不必特別關心老人與小孩」嗎?那又太極端了。
又例如我們常常在新聞上看到,有人會說哪家餐廳、小吃店的食物有什麼問題,然後衛生局就會說他們會去稽查。但是這不公平!為什麼只稽查店家?我平常在家自己煮飯的時候,怎麼就沒人稽查?這不是獨厚外食族,罔顧其他民眾的安全嗎?我根本沒受過專業的廚師訓練,萬一食物中毒怎麼辦?又例如,營業場所的消防法規比一般民宅嚴格。意思是說,我們偶爾去旅遊的時候可以安心,至於平常每天在家就不用在意消防沒關係。是這樣嗎?當然,我也不是說有監管就一定比較好,但是顯然,那些被監管的人,無論他們喜不喜歡,都佔據了很多社會資源,這確實是一種不平等。他們總是一副很委屈的樣子,但是他們何德何能,我們為什麼要為了他們喜歡做的事消耗這麼多成本呢?我喜歡的事,怎麼就沒人補貼呢?
這類例子實在太多,數也數不清。像是交通的問題。每種交通工具背後,當然都有其利益團體。但是就算撇開基礎建設之類的投資,只看直接的補貼,那些不使用交通工具、只會走路的人,也已經虧大了吧?政府什麼交通工具都可以補貼,就是沒辦法說:「走路去上班、上學、旅遊的人可以領補助。」世界上的行人們!難道你們只滿足於畫幾個斑馬線、清空幾個騎樓這種卑微的要求嗎?政治是這樣玩的嗎?那些有錢人只不過是搭個私人飛機,就被撻伐。世界上的行人們!你們怎麼不用同樣的力道去撻伐開車的人呢?什麼?你說開車是為了工作、生活不得已?那有錢人坐私人飛機也是為了工作、生活不得已啊!憑什麼只有你的不得已才叫不得已?那只是你的個人偏好吧?
有些人似乎覺得「只是個人偏好」等於「沒道理」。這種想法其實沒什麼道理。就算是個人偏好,又怎樣?不只是個人偏好,那又怎樣?哲學家們憑什麼假設,人類必須仰仗一致的普世真理,而非滿足於不一致的個人偏好?事實是,世上從未通行過任何普世的真理,否則哲學家早就消滅自己的工作了。但是世界仍在轉動。如果有人晚上不睡覺,你會批評:「你以為自己不睡覺沒關係嗎?這不是你一個人的問題。你的夜間活動會製造光害、噪音等污染。熬夜不只損害個人健康,也會導致社會整體生產力降低,還會消耗健康照護資源,最終還是社會付出代價。」欸,是喔!可是如果我用同樣的話這樣說,你又會反駁:「不睡覺的情況很多,不一定完全有害,不能一概而論,也不必無限上綱。例如避免在尖峰時段消耗能源,反而對社會有益。要不要睡覺、如何睡覺,是每個人的自由。不同人的習慣不同,不同時代、不同地區的睡眠文化都不一樣,研究也正在探索各種睡眠模式背後的科學。」反正無論怎樣,你都有話可以講吧!好,就你最聰明。你永遠是對的,我永遠是錯的。我只是一個白痴而已。
所以這就是我不睡覺的原因吧。因為覺得很煩。這個世界上一切的論理,都讓人厭倦與厭惡。所以我的每一篇文章寫到最後,都在反對一切的道理,因為所有的道理總是相互反對。道理之間的連鎖,一如因果的輪迴,永無止境,燃燒著我的靈魂。或是用一般通俗的說法,應該就是「想太多」。正因為我如此地厭倦思考,所以看到喜歡思考、熱衷思考的人,就更厭惡、更煩了。我說的「思考」,指的是語言、邏輯方面的推理或判斷。這裡的「邏輯」不是「正確」或「健全」之類的意思。雖然錯誤的邏輯嚴格來說應該稱為「不邏輯」,但是在另一種意義上仍然是一種邏輯式的思考。例如「一加一等於三」與「我吃了一顆蘋果」。前者雖然錯誤,仍屬邏輯思考。後者雖然正確,卻沒什麼邏輯可言。世界上有不少人,聽到「一加一等於三」的時候會興奮地反駁謬誤,聽到「一加一等於二」的時候會讚歎完美,然而當你說「我吃了一顆蘋果」,他卻只會問:「然後呢?」彷彿僅僅吃到蘋果的味道而不進一步思考的做法理所當然地有所不足。
例如有的人說:「愛斯基摩人有很多描述雪的詞彙。」姑且不論這類說法是否為真,我們可以問:到底是詞彙多比較好,還是詞彙少比較好?很多人似乎毫無來由地假設「精準表達」甚至「有邏輯」是用來評斷一門語言的最高標準,所以詞彙越多,通常人們就越自豪。反之,人們總是感嘆:「如果沒有詞語可以描述,該如何思考、乃至與他人溝通某些事物?正如螞蟻無法理解人類的世界,只會簡單語言的人也無法理解複雜語言的世界。」但是也有些人反而追求簡單,刻意去發明像 Toki Pona 那樣詞語極少的語言。最近恰好翻到呂思勉《文字學四種》中引用了一則故事,大概也是類似這種不同人對目標的假設不同的例子:
一國之文明程度愈進,則其文字愈精深。昔有德人問中國留學生曰:“德文易學乎?法文易學乎?”此留學生習於酬應,以為文字易學美事也,率爾而對曰:“德文易學。”德人大不懌,與力辯其不然。事見多年前之《時報》。故文字易學非美事,強使難者易,亦勢所不能。昔金世宗嘗問臣下曰:“契丹文字年遠,觀其所撰詩,義理深微,當時何不立契丹進士科舉?今雖立女直字科,慮女直字創製日近,義理未如漢字深奧,恐為後人議論。”丞相守道曰:“漢文字恐初亦未必能如此,由歷代聖賢漸加修舉也。聖主天姿明哲,令譯經教天下,行之久,亦可同漢人文章矣。”事見《金史·選舉志》。
推崇文明、文章的人,當然覺得語言越豐富越好。但是誰規定一定要推崇文章?看不起螞蟻的人沒有考慮到的是,既然螞蟻無法理解人類的世界,那人類也無從理解螞蟻的世界。你不是螞蟻,你怎麼知道螞蟻低等的快樂不如人類高層次的快樂呢?你覺得思考很快樂,那很好。但是我不覺得。我對高層次的快樂沒興趣。我不想被你拖下水。我只想睡覺。我不想熬夜寫文章。
例如時常有人會問:「如果知道自己明天就會死,你會做什麼?」我想我的答案應該是:好好睡一覺。這讓人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個〈預知未來的任性心理測驗〉:
- 擁有一只太陽眼鏡
- 一顆不對稱的椰子
- 很多很多的紙娃娃
- 黑金剛造型的大哥大
- 心上人的照片
- 夏威夷製造的鳳梨罐頭
- 百年孤寂
「如果有一天,你漂流到孤島上,可以選擇攜帶一樣東西,會選擇以上哪一種。」
看到這個題目,不知道為什麼直覺就想選「一顆不對稱的椰子」。即使孤島上應該本來就有很多椰子。
順道一提,這篇讀起來令人有點愛不釋手的「心理測驗」是出自以前一個叫《左翼青春》的知名(?)部落格。雖然不知道作者是誰、寫作的背景是什麼,不過以前走這種文藝路線、洋溢著文學氣息的部落客似乎就不是很多了。現在必定更少。Noa 的部落格也許算得上是一個例外。當然,會這樣覺得,一定只是因為孤陋寡聞而已。不過現在的人提到類似「漂流到孤島上」的問題,很多時候確實是在探討「如果只能帶一台筆電去荒島,我要在那台筆電裡放什麼?」之類風格完全不同、一點也不文藝的內容。
但是那不是重點。重點是,我不知道意圖使他人發生危害而慫恿其從事高風險活動算不算犯罪。但是那也不是重點。重點是,如同每個人想帶去荒島的東西不同,又如同部落格有很多不同的風格,面對同一個問題,每個人表面上看起來答案不同,其實只不過是對問題的解讀不同,所以根本沒有所謂的「同一個問題」。例如有的人想的是:「如果我哪天也真的遇到這樣的問題,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有的人想的卻只是:「哈哈哈,好好笑!」但是那也不是重點。重點是,問「應該怎麼做比較好」的人,讓我感到恐懼,而從來不說「哈哈哈,好好笑」的人,讓我感到絕望。 「原來如此。原來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是好笑的。」原來如此⋯⋯原來,就像很多人(誰?)說的,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恐懼,而比恐懼更可怕的是絕望。
這聽起來有點像某種科幻驚悚劇的劇情。你知道,就是傳說中有某本書或是其他物品,凡是看過的人都感到恐懼或絕望而自殺了,之類的。事實上,無論在虛構或現實世界中,這樣的內容理所當然都會被管制。但是這類管制當然沒有一致的標準可言。例如現在很多人會使用觸發警告(trigger warning)。這些措施,無論是否有用,只能站在公共衛生的立場實行。我說的「公共衛生」,意思是我們不可能消除每個危害,只能盡量降低整體危害。雖然人們總是覺得這些是在為少數人服務,其實凡是有設限的情況,就算很少發生,也必然已經多到了讓人們覺得不得不做些什麼的地步。既是公眾用來降低重大危害的工具,當然不可能解決個人微不足道的問題。法律大概就是如此吧。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個人看似微不足道的問題,反而沒人在意。這反而是更大的問題。」雖然我想這樣說,其實根本就沒道理。因為看似微不足道的問題,實際上真的就是微不足道的。畢竟就連所謂重要的事情,到頭來也沒那麼重要,何況不重要的事情?之所以要把我在 Mastodon 上的每則貼文最後加上「但是那不重要」,是為了提醒自己,世界上幾乎沒有任何事情是重要的,尤其是我最在意的那些事情。
其實我早就知道了,何必提醒?因為「覺得重要」是會傳染的吧。每次睡不著、心情最糟糕的時候,都是因為想對別人大喊:「拜託!你說的那些根本就不重要好嗎!」明明我的宗旨是一切都不重要,可是為了維持這個宗旨而總是把反駁認為某些事情很重要當成一件很重要的事,反而破壞這個宗旨了。在每則貼文最後加上「但是那不重要」,是因為我多麼希望人們也可以做一樣的事。商人應該說:「無論你買不買我的商品,那都不重要。」政治人物應該說:「無論你支不支持我,那都不重要。」學者應該說:「無論這個學術問題的答案是什麼,那都不重要。」為什麼希望他們這麼說?因為這些是事實吧。但是事實如何,並沒有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與他們的利益並不一致。所謂「朋友很少」,難道不是這個意思嗎?
如果「一切都不重要」聽起來有點像虛無主義,大概是因為它真的就是一種虛無主義。一般想到虛無主義,可能會以為是這樣:「原來一切都沒有意義。這讓我好沮喪。讓我睡不著。」但是難道沒有可能是這樣的嗎?「原來一切都沒有意義。那我就不用沮喪了。可以睡了。」相較之下,應該後者更有可能吧?大概是我孤陋寡聞,只聽過有人因為擔心的事情太多而睡不著,沒有聽過有人因為擔心的事情太少而睡不著的。
難道我們不是一直以來被太勤勞的人的話術矇騙了嗎?其實越是想著「睡覺好重要,我要趕快睡覺」,反而就越焦慮,越沒辦法睡覺。這應該是大家都很清楚的常識。可是如果有人抗議:「睡覺那麼重要,你怎麼可以覺得不重要呢?」又有多少人可以接受這樣的解釋:「正是因為睡覺很重要,所以我才要把它看得不重要。」雖然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既然每個人都喜歡把責任推給別人,為何獨獨我不可以?既然人們可以把所有問題怪罪到「大家不夠重視問題」上,我也可以反過來把問題怪到他們身上:世界上所有問題,都是奉行「重要主義」的人造成的。如果人人都奉行虛無主義的話,早就世界和平了。例如:認為私人財產的觀念很重要的人會說:「如果沒有禁止竊盜,那任何人都可以隨便拿走你的東西。太糟了。」這樣說的人可能沒有把問題想清楚⸺如果沒有財產的觀念,怎麼會有人因為想增加自己的財產,而把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呢?